渌口法院发布森林火灾典型案例
2024-08-05 08:56:03
来源:湖南法治报 | 编辑:刘惠明 | 作者:任洁 郑思琦 | 点击量:13324
湖南法治报讯(通讯员 任洁 郑思琦)近日,渌口区法院审理了一起森林失火案。被告人喻某某违反森林防火条例,上山祭扫时引发森林火灾,过火林地面积超过两公顷,其行为构成失火罪。
3月30日14时许,被告人喻某某携带鞭炮、震天雷以及香烛、钱纸等易燃物,前往渌口镇油圳村为父亲扫墓。喻某某用随身携带的防风打火机依次将香烛、钱纸、震天雷、鞭炮点燃。扫墓后,喻某某疏忽大意,未将火源尽数熄灭,导致森林火灾。火灾自14时15分左右起,持续至当日22时许被扑灭。经鉴定,过火总面积9.5805公顷,全部为林地。
案发后,被告人喻某某与渌口区林业局签订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协议,主动缴纳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两万元,用于履行生态损害赔偿义务,并作出复绿承诺。渌口区人民法院综合本案的犯罪情节、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及被告人的悔罪表现,对被告人喻某某犯失火罪,判处拘役6个月,宣告缓刑10个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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